2015-09-10 14:28:00 来源:汽车之家 我要评论
[汽车之家] 国家发改委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仍在进行中。我们也及时关注着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新进展及车企层面的相关信息。为了让大家全面地了解此次汽车反垄断相关事件报道,并节省大家查找信息的时间,我们已将相关内容汇总起来为大家呈现。另外,接下来的相关报道我们也会在本文中做第一时间更新。敬请关注。
汽车反垄断事件相关信息浏览导航 | ||
日期 | 相关信息 | 所在页 |
2015年9月10日 | 东风 日产广东涉嫌价格垄断被罚1.233亿 | 第一页 |
2015年4月23日 | 奔驰江苏涉嫌价格垄断被罚3.5亿 | 第二页 |
2015年3月4日 | 奔驰或被罚5亿元 | 第二页 |
2014年9月11日 | 一汽- 大众销售有限公司被罚2.4858亿元/ 克莱斯勒被罚3168万元 | 第三页 |
9月2日 | 浙江保险行业被处1.1亿元罚款 | 第四页 |
9月1日 | 捷豹 路虎中国万种零部件降价 | 第五页 |
8月20日 | 雷克萨斯下调部分零部件售价 | 第六页 |
8月20日 | 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被罚总计12.354亿元 | 第七页 |
8月19日 | 日本精工(NSK)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被罚1.74亿元 | 第八页 |
8月18日 | 奔驰被江苏省物价局认定为纵向价格垄断 | 第九页 |
8月13日 | 4家 宝马经销 商被罚 | 第十页 |
8月11日 | 一汽- 大众 奥迪承认垄断行为 | 第十一页 |
8月11日 | 三个日系品牌响应(广汽 本田/广汽 丰田下调零部件价格) | 第十二页 |
8月7日 | 宝马下调零部件批发价格 | 第十三页 |
8月6日 | 发改委: 克莱斯勒/ 宝马存在垄断、调查 奔驰及12家日企 | 第十四页 |
8月5日 | 媒体:发改委查访 奔驰/ 克莱斯勒、 奥迪存在垄断行为 | 第十五页 |
8月5日 | 克莱斯勒中国下调 Jeep两款车型价格及部分配件价格 | 第十六页 |
8月3日 | 奔驰下调配件价格 | 第十七页 |
7月26日 | 奥迪下调国产车型原装件价格 | 第十八页 |
7月25日 | 捷豹 路虎下调部分车型价格 | 第十九页 |
》》什么是汽车反垄断?与消费者有何关系?《《
● [2015年9月10日] 东风日产广东涉嫌价格垄断被罚1.233亿
日前,汽车领域反垄断开出了年内第二大罚单。记者9月10日从反垄断部门了解到,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依法对东风日产汽车垄断案作出行政处罚,对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日产”)罚款1.233亿元,对广州地区17家经销商罚款1912万元。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8月起依法对东风日产开展反垄断调查。经查,2012年至2014年7月,东风日产通过下发商务规定、价格管理办法、考核制度等方式,严格限定广东省内经销商整车销售的网上、电话和营业厅报价以及最终成交价,并于2013年对违反价格管控措施的广州经销商进行处罚。东风日产与其广东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汽车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除了车企的垄断行为,反垄断部门另查明,自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广州区域经销商在东风日产广州地区协力会组织下,多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了相关车型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据了解,东风日产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并在调查开始后立即停止了相关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修改了经销协议、商务规定等公司管理政策;广州经销商停止了价格协商,废除了区域价格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对东风日产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3%的罚款,计1.233亿元;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至4%的罚款,计1912万元。
对于此次反垄断处罚,东风日产发出声明表示诚恳接受,并已经开展全面自查,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今后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今年4月开出的年内汽车领域首张反垄断罚单中,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关注广东地区汽车销售情况,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信息来源:新华社)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