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高考通用全国卷 取消5类加分项目

2015-04-17 17:25:00    作者:王 原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高考加分 全国卷 山东高考 高考政策 加分资格
[提要]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见义勇为和先进劳模的鼓励性加分项目 4月16日下午,省教育厅举行高考政策媒体通气会,通报了我省最近出台的高考加分相关政策,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2018年山东高考通用全国卷

  ◆2015年起外语、2016年起文综理综使用全国卷◆取消5类加分项目

  □记 者 王 原 

  实习生 李煜冰 宋春越 报道

  本报济南4月16日讯 省教育厅今天举行高考政策媒体通气会,对我省夏季高考推进使用全国卷的情况进行了通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会上通报,经教育部批准,从2015年起外语科目、2016年起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科目、2018年起语文和数学科目使用全国卷。

  据介绍,我省夏季高考科目逐步过渡使用全国卷,是基于国家的统一要求,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我省在部分学科先行调整,到2018年过渡到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近年来,山东卷逐步向国家卷靠拢,目前我省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试卷结构、题型、考试内容和范围、赋分等已与全国卷一致,英语科目的考试要求与全国卷相同,试卷结构和题型也基本一致,能够实现平稳过渡。

  省教育厅学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使用全国卷不会对我省高中教育教学和考生造成影响。2015年高考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已在去年公布,其他科目使用全国卷现在发布,对学校和考生来说,时间上也是充裕的。

  山东取消5类高考加分项目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由10分调至5分,执行时间仅限今明两年

  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见义勇为和先进劳模的鼓励性加分项目

  政策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加分政策,仍按我省原有要求执行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加强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等。对资格造假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资格

  资料:王桂利 王原

  □ 本报记者 王桂利 王 原

  实习生 宋春越 李煜冰

  距离高考还有不到两月,考生们正在紧张备考。

  4月16日下午,省教育厅举行高考政策媒体通气会,通报了我省最近出台的高考加分相关政策,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对国家明令取消的“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等5类鼓励性加分项目予以取消;对国家明确保留的“烈士子女”“少数民族”等5项扶持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并对个别保留项目的加(降)分分值进行调整。

  加分政策有哪些变化?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取消的5类高考加分项目是: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见义勇为和先进劳模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受到省、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和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此次政策调整对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扶持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

  除此之外,出于民族团结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考虑,为保持平稳过渡,此次调整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执行区域范围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但分值由10分调整到5分,适用学校调整为只适用于省属高校录取投档时。另外,此次调整设定了2年的过渡期,执行时间仅限今明两年,2017年将全部取消。

  为何要调整加分政策?  对为何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近年,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教育公平,对规范高考加分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14年,国务院以及教育部等五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意见。

  从2014年底,我省对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研分析,在遵循国家调整高考加分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山东实际的基础上,制订了我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报省政府同意后,于2015年1月底前上报教育部,近期教育部批复同意了我省方案。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省调整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按要求对我省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作相应的调整,该取消的全部取消,该扶持的予以保留,不设任何省定加分项目。对国家明令取消的“体育特长生”等5项鼓励性加分项目予以取消;对国家明确保留的“烈士子女”等5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对个别保留项目的加(降)分分值进行调整。

  对考生有何影响?  据了解,此次高考加分政策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加分政策,仍按我省原有要求执行,但加(降)分分值不超过5分。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有人担心,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会否与鼓励学生兴趣特长发展抵触?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类专业招生;学科竞赛获奖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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