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5 08:23:00 作者:周广学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1月25日讯 据黄河口晚刊消息,11月24日,记者从市府办获悉,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规定区域内实行黄标车禁止通行措施。
我市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制度,经环保检验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和免予检验的新购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简称黄标车)。环保检验标志要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标志副本应当随车携带。
从12月1日起,我市黄标车禁行区域为市中心城南二路以北、北二路以南、西五路以东、东八路以西的区域(不含上述四条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黄标车道路交通管制,对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予以处罚。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营运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引导支持黄标车进行更新改造,对达到营运期限的黄标车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出手续。我市将实行黄标车淘汰补贴制度,对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的,我市将按规定给予补贴。 (记者 周广学)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