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河口男子贪便宜买赃物 罚款拘留悔不当初

2013-12-18 09:01:00    作者:王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赃物 男子 电动车 民警 派出所
[提要]明知是赃物,但男子朱某贪图便宜,依然花了200元购买了一辆被盗电动车。经查,男子韩某于12月11晚,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以200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了朱某被盗的电动车。

  明知是赃物,但男子朱某贪图便宜,依然花了200元购买了一辆被盗电动车。可令朱某没想到的是,买来的电动车骑了还不到一天功夫,警察就找上门来,不仅钱白花了,人也被拘留了。日前,河口公安分局依法将购买赃物的违法人员韩某行政拘留。
  12月11日下午5时许,男子朱某回家后,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电动车停放在了其位于孤岛镇某村庄的家门口。吃完饭后朱某外出串门,当天晚上7时许,外出串门回到家的朱某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于是赶忙向警方报案。接警后,河口公安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走访调查,民警分析朱某所在村子周边的流动人口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同时经询问受害人了解到其电动车安装了遥控报警装置,民警携带遥控器以该村为重点开展巡逻排查。次日凌晨5时左右,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推着电动车形迹可疑,同时这名男子推的电动车与失主被盗电动车特征相符,民警跟随在男子后面,按下了遥控器,电动车报警,民警立即将该名男子控制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询问。
  经查,男子韩某于12月11晚,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以200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了朱某被盗的电动车。据了解,韩某一直以来很想购买一辆电动车,但是新的电动车至少也得一千多元,对于经济相对拮据的韩某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最近,韩某从朋友处得知,可买二手电动车,价格相对于新的电动车来说,价格便宜了一大半,但是同时朋友也暗示他,电动车为被盗电动车,购买时要小心。
  韩某一时犯了难,购买被盗电动车一定不好,但是又经不住便宜价格的诱惑,遂在12月11日晚,心存侥幸心理的韩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朱某被盗的电动车。目前,韩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罚款500元处罚。“真是不该买赃物,搭进钱不说,人还被拘留了,太丢人了.”在派出所里,韩某后悔地说。民警提醒,市民应从合法渠道购买电动车,面对标价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的车辆,应提高谨慎,切勿贪图便宜,做出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凡发现买卖赃车的行为,将一律受到警方的严厉处罚。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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