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修订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管理办法

2014-04-23 08:09: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农业技术 乡镇 技术推广 办法规定 东营市
[提要]记者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等七部门联合修订了《东营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管理办法》,获得“东营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称号人员,将按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奖金。

获评者奖励标准提高5倍

  大众网东营4月23日讯 记者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等七部门联合修订了《东营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管理办法》,获得“东营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称号人员,将按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奖金。

  据了解,办法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每3年评选一次。参加评选的人员范围为在乡镇、街道工作,从事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作连续满3年、中专毕业生工作连续满5年,并被聘任至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市业务主管部门分别组成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对获评人员授予“东营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称号,给予通报并按每月300元发放奖金,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在实行目标管理和动态管理的3年管理期限内按年度发放,奖励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据了解,新的奖励标准较2001年7月8日起施行的《东营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了5倍。 (北辰 高士友)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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