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现“楼王”广告引质疑 工商部门表示将调查

2014-09-11 09:11:00    作者:本网记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楼王”广告;引质疑;工商部门;表示;将调查
[提要]“瞰景楼王 百米楼间距”,近日,东营星凯海纳城在东营中心城区济南路繁华路段挂出了如此醒目的广告宣传语,10日,记者从东营区工商局获悉,“楼王”一词属“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符合广告法的规定,但“瞰景楼王”一词用语模糊,是否违规需做调查。

广告牌上登记了工商审批号

位于济南路南侧的广告牌

位于西二路以西济南路北侧的广告牌
    大众网东营9月11日讯(本网记者)“瞰景楼王  百米楼间距”,近日,东营星凯海纳城在东营中心城区济南路繁华路段挂出了如此醒目的广告宣传语,10日,记者从东营区工商局获悉,“楼王”一词属“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符合广告法的规定,但“瞰景楼王”一词用语模糊,是否违规需做调查。
    位于西二路以西济南路路段北侧,星凯海纳城的“瞰景楼王  百米楼间距”的广告牌赫然入目。另外,广告牌还上登记了工商号,“东分工商户外广登字【2014】第056号 ”。对此东营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广告法第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楼王”一词确实不符合规定,但“瞰景楼王”语义模糊,是否违规需做调查。而对于登记的工商号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确定是本次广告用语的审批号,“有可能商家是用的以前审批的号,也有可能是假的。”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去现场调查此事,如属违规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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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地产广告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引导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房地产广告中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早在2011年重庆市工商局就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包括最好、最佳、唯一、第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无可替代等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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