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油改气”车辆达16万辆 叫停油改气引争议

2014-12-11 09:38:00    作者:杨玉龙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油改气”;车辆;达16万辆;叫停;“油改气”;引争议
[提要]国家质检总局8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就“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征求意见。2003年起,东营在全省率先推广机动车“油改气”,截至目前,“油改气”车辆已达16万辆,约占全市69万汽车保有量的23%。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东营车管所已暂停对“油改气”车辆备案。另外,质监部门称目前在征集意见,是否停止“油改气”、叫停后已改车辆咋办等问题,还需等细则出台。

10日,一位油改气车主向记者展示车载气罐和质监部门下发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

  大众网东营12月11日讯 国家质检总局8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就“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征求意见。2003年起,东营在全省率先推广机动车“油改气”,截至目前,“油改气”车辆已达16万辆,约占全市69万汽车保有量的23%。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东营车管所已暂停对“油改气”车辆备案。另外,质监部门称目前在征集意见,是否停止“油改气”、叫停后已改车辆咋办等问题,还需等细则出台。

  车管所:暂停受理油改气备案

  10日上午,在东营市车管所,车辆检验科科长刘新峰告诉记者,近期东营车管所已取消受理“油改气”车辆备案。

  “即便在车管所做了备案,‘油改气’车辆到一些城市,有时也会被查处。”刘新峰介绍,此前也发生过东营“油改气”车辆在外地被罚事件。

  据介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此外,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章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前车辆检验中,‘油改气’装置并不是主要审查项目。”刘新峰告诉记者,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油改气”车辆需要张贴明显标识,标明CNG、LNG、ANG等,气罐的检验具体由质监部门负责。

  质监局:东营16万辆油改气车,私家车占大多数

  “按照统计,从2003年到现在,东营‘油改气’车辆达到16万辆。”东营市质监局特检科王科长介绍,从最初的出租车、公交车再到私家车,“东营‘油改气’车辆最近几年增速较快,去年和前年改装数量都超过了3万辆。”

  据介绍,东营出现“油改气”是在2003年,而这与新能源技术的推广不无关系。东营在全省率先推广汽车“油改气”工程以来,质监等相关部门在安全资质许可、气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私家车“油改气”增多。

  王科长介绍,东营现有“油改气”机构30多家,在气瓶安装时,质监部门将会对气瓶阀门进行查验,并发放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按期对气瓶进行检验。

  8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征求意见。如果叫停,“油改气”车辆将何去何从,谁来监管,成为不少车主关心的问题。对此,王科长介绍,目前暂无具体措施,“这些遗留问题,相信一定会出台解决办法。”

  此外,如果“油改气”叫停,车用气市场是否会受到牵连?王科长认为,叫停“油改气”,并不意味着不用气,“可能会换一种方式,在汽车出厂时就安装好气罐,统一车辆技术参数,提高车辆安全和操控性能。”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避免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燃气专用装置缺少有效的质量保障及检测、无法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合法使用等问题。

  企业:“一刀切”叫停“油改气”,影响或更大

  从年初油改气车辆排成队,到现在连续几天接不到一单,油改气车辆改装厂的员工感受到明显的变化。10日,与周围的汽车修理厂相比,东营商贸城西南侧的“油改气”改装厂明显冷清很多,门口没有停放的车辆,两名身穿工作服的工人正围着一个电暖气取暖,屋内堆放着几支车用气瓶。

  一名工人告诉记者,今年年后比较忙碌,“那时候,‘油改气’的车辆需要排队!放在平时,每月也能装60个左右。”但现在有时几天都接不到一单生意。

  除了“油改气”,他们还增加了一项新业务:“气改油”。“油价降低,气价升高,有些小排量汽车烧气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干脆就除去气罐,改回燃油车。”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气改油”车辆还不算多,但每月都会遇到,并且数量还在增加。

  此外,工作人员证实,“油改气”之后,设备要在质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质监部门还会对这些车辆进行定期检测,一旦发现非登记车辆或者设备超期服役,将无法正常加气。

  “如果叫停新增‘油改气’,像我们这样的企业会关门或改行,而改装完的车辆就无法得到保养维护,这样安全隐患更大。” 改装厂工作人员认为“一刀切”可能会带来更大隐患。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