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0 08:44: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一、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吴强,驾驶证号:3703231978****2317,1月25日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云门山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93.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李浩,驾驶证号:3705021990****0836,1月29日驾驶鲁E9867K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9.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崔龙龙,驾驶证号:3705021989****361X,1月29日驾驶鲁E7701G号轿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21.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王姜伟,驾驶证号:3705021976****1215,2月1日驾驶云AZ656K号轿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9.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苏广北,驾驶证号:3705021976****2819,2月1日驾驶鲁E6087M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9.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刘长华,驾驶证号:3723241975****201X,2月1日驾驶鲁M52W37号小型轿车在济南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27.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李东河,驾驶证号:3705021968****4816,1月30日驾驶鲁E5683D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三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25.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何蕾蕾,驾驶证号:3705021990****6016,2月1日驾驶鲁E3899J号小型轿车在济南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1.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张彦祥,驾驶证号:1503031981****1019,2月5日驾驶鲁E82308号小型轿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8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张小国,驾驶证号:3705211974****0433,2月5日驾驶鲁EGM219号小型轿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刘崇峰,驾驶证号:3705031984****3518,1月30日驾驶鲁E3713J号小型汽车在荣乌高速公路东营北收费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曹卫国,驾驶证号:3705021972****3213,1月30日驾驶鲁E9Z016号轿车在松花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102.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张童童,驾驶证号:3723301994****1052,1月30日驾驶鲁M8K272号轿车在松花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2.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李兵,驾驶证号:3713231990****5819,2月3日驾驶鲁E11709号小型汽车在钻前红绿灯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229.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二、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李文,驾驶证号:3705231966****201X,2月1号驾驶鲁E5D579号小型汽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彭文林,驾驶证号:3705021978****2017,2月1日驾驶鲁EN8738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石照运,驾驶证号:4127021978****6036,2月1日驾驶鲁EP1153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朱福勇,驾驶证号:3709231970****1934,2月1日驾驶鲁EZW386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国,驾驶证号:3705021978****601X,2月1日驾驶鲁E66717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钟永杰,驾驶证号:3705231991****4619,2月1日驾驶鲁EN8883号小型汽车在济南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姜泽东,驾驶证号:3705021991****0814,2月1日驾驶鲁EZ9269号小型轿车在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陈功东,驾驶证号:3709201968****2032,2月1日驾驶鲁EF6009号小型轿车在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乐强,驾驶证号:3705231974****3611,2月1日驾驶鲁E9197N号小型轿车在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徐峰,驾驶证号:3210881977****4498,1月31日驾驶苏KHP557号小型轿车在港城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奎义,驾驶证号:3723241967****1513,1月31日驾驶冀JM021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东港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孙志刚,驾驶证号:3705021971****3238,1月29日驾驶鲁EEF680号小型轿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张洪春,驾驶证号:3705021978****5636,2月5日驾驶鲁E2312D号小型轿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岳修鹏,驾驶证号:3705211972****1256,1月30日驾驶鲁EY7978号小型汽车在G18东营北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陈亮,驾驶证号:3705021992****1613,1月30日驾驶鲁EMF699号轿车在松花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3.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冯延卫,驾驶证号:3703041968****4717,1月30日驾驶鲁E17593号轿车在松花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郑海生,驾驶证号:3705031979****3512,1月30日驾驶鲁EM8050号轿车在松花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周建利,驾驶证号:3705031973****2975,1月30日驾驶鲁EV2281号轿车在汉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罗立平,驾驶证号:3723251987****5613,1月30日驾驶鲁E99256号小型汽车在钻前红绿灯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4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赵庆和,驾驶证号:3705221963****2017,1月30日驾驶鲁E9H537号小型汽车在钻前红绿灯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5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李金龙,驾驶证号:3705031960****0057,1月23日驾驶鲁EBV882号小型汽车在钻前红绿灯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7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孔利峰,驾驶证号:3709211985****1519,2月3日驾驶鲁EPN396号小型汽车在钻前红绿灯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4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玉波,驾驶证号:3705211986****2011,1月23日驾驶鲁EC5350号小型轿车在胜兴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张义涛,驾驶证号:3705211977****0811,1月23日驾驶鲁E5H267号小型轿车在利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周国,驾驶证号:3705211978****4055,2月5日驾驶鲁E2W799号小型轿车在胜兴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赵吉民,驾驶证号:3705211970****0056,2月5日驾驶鲁E9D981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育才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宋月刚,驾驶证号:3705211976****0037,2月5日驾驶鲁EGG817号小型轿车在胜兴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赵长青,驾驶证号:3705231985****4912,1月29日驾驶鲁EQ2537号小型汽车在乐安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韩广海,驾驶证号:3705231989****2711,1月29日驾驶鲁EJD622号小型汽车在乐安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千光石,驾驶证号:2310261976****2914,2月2日驾驶鲁EZ5390号小型汽车在乐安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徐冲冲,驾驶证号:3705231987****2432,2月2日驾驶鲁EZ0303号小型汽车在乐安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曹庆来,驾驶证号:3703031965****421X,2月5日驾驶鲁EPW338号小型轿车在乐安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连金义,驾驶证号:3705231972****0731,2月3日驾驶鲁EGP518号小型汽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9.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李辉,驾驶证号:3705231990****1338,2月4日驾驶鲁ER8973号小型汽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刘朋波,驾驶证号:3705021978****5631,2月5日驾驶鲁EC5008号小型汽车在乐安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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