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重拳治理河流污染 确保污水入河前水质达到V类标准

2015-03-20 13:46:00    作者: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河流污染;入河;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环境违法
[提要]东营市重拳治理河流污染。各级环保部门将根据新《环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大众网东营3月20日讯 东营市重拳治理河流污染。19日,记者从东营市环保局了解到,近期东营市将安排重点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届时,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采取排查沿河各类污染源、封堵河流直排口和非法排污口、加快河流重点治污工程建设进度等多项措施。

  据介绍,按照相关要求,各县区、开发区要在前期“一河一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污染源,对向重点省控河流的干流及其支流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住宅小区、单位、村庄,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等,全面、细致、准确清查的同时也要逐一登记造册,查清污染来源;对重点河流的干流及其支流的所有直排口和非法排污口,要果断采取措施予以封堵,杜绝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不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污染河流水体。

  按照确定的河流治理方案,各县区、开发区要统筹协调,加快实施,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直接排放河流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尽快完成提标任务,通过中水回用、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污水处理工艺升级等综合措施,确保入河前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各级环保部门将根据新《环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要重点查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落实顶格处罚、按日计罚等措施;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要采取限批、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快整改;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迅速在全市形成严查严打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市政府将组织环保、城管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也就是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的情况下,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各县区、开发区封堵排污口、治污工程建设、河流断面水质情况以及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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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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