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五人结伙偷盗近20万 盗窃过程致人死亡被判刑

2015-06-29 15:15:00    作者:张小杰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刘某;河口区人民法院;作案;老头;仙河镇
[提要]刘某组织四朋友流窜偷盗,自2007年11月至次年5月,五人先后窜至河口区仙河镇多个单位办公室、库房、建筑工地实施偷盗,累计金额近20万元。尝到甜头后,五人开始交叉结伙,先后窜至河口区仙河镇多个单位办公室、库房及建筑工地盗窃财物,“见啥偷啥”。

  大众网东营6月29日讯 刘某组织四朋友流窜偷盗,自2007年11月至次年5月,五人先后窜至河口区仙河镇多个单位办公室、库房、建筑工地实施偷盗,累计金额近20万元。此外,刘某在河口仙河某建筑工地偷盗480米电缆时,还脚踹看门老头头部致其死亡。日前,刘某被河口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五万元。并附带赔偿受害者亲属近37万元。

  记者了解到,刘某与孙某、贾某、袁某、李某(以上四人已判刑)系朋友关系。2007年11月8日,五人交叉结伙窜至河口区仙河镇桩西采油厂综合大队办公楼东侧临时库房。趁人不注意在库房顶部打洞进入,盗窃库房内存放的鲁花牌花生油290桶,长寿花牌玉米胚芽油6桶,杜康牌白酒4箱,鹿血酒两盒,共计价值30532元。

  尝到甜头后,五人开始交叉结伙,先后窜至河口区仙河镇多个单位办公室、库房及建筑工地盗窃财物,“见啥偷啥”。累计金额达195424.13万元。其中,在2008月5月28日晚实行的盗窃中,还致人死亡。

  当晚,刘某联系孙某、李某、贾某、袁某称“要再去偷点东西”。凌晨时分,他们来到仙河镇建设二村东边的工地,将所驾驶的三轮车隐藏在附近废品店后,翻墙进入工地。他们发现工地板房内放着大量电缆,虽然有人值班,但认为唾手而得。于是,刘某、李某首先冲进值班室,将值班的老头张某按倒在地,又将另一看门老头用被子捂在床上。见张某反抗,刘某一脚踹向张某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其后,袁某、贾某、刘某将电缆拖出盘好,到附近废品店销赃。经查明,五人抢走的电缆共计480.2米,价值高达6万余元。

  日前,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同时,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亦构成盗窃罪。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两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此外,刘某犯罪给被害者张某亲属造成了近37万元的经济损失。张某家属要求刘某给予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判定刘某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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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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