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司法局制定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责任人追责机制

2015-09-15 08:22:00    作者:孙娟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社区服刑;重新犯罪;意见;社区矫正;个案调查
[提要]为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近日,东营市司法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意见》,对基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责任担当进行细化,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个案调查及责任追究机制。据了解,我市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情况,推行县(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宣告制度,并争取集中宣告率逐步达到70%以上。

  大众网东营9月15日讯  为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近日,东营市司法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意见》,对基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责任担当进行细化,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个案调查及责任追究机制。

  我市社区服刑人员主要是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关于严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提出了许多创新之举。

  据了解,我市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情况,推行县(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宣告制度,并争取集中宣告率逐步达到70%以上。

  我市将对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县(区)司法局对所管社区服刑人员,宽管的不得高于30%,严管的不得低于15%。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学习、社区服务、考评、奖惩情况,由司法所每季度在社区服刑人员中予以公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信息除外)。

  《意见》首次提出制定年度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计划。由各县(区)自编教育学习书籍,逐步实行以县(区)司法局统一教育为主,司法所个别教育、分类教育为辅的教育模式,并要求各县(区)建立警示教育基地。

  《意见》还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做好社区服务及就业帮扶项目,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问题。

  据了解,一旦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一律由市局开展个案调查。个案调查主要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法、管理各环节执行各级规定及落实《意见》的情况,形成个案调查报告,对责任人予以相应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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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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