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公安分局、区城管局招聘临时人员15人

2016-07-27 10:4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河口;公安;分局;区城管局;招聘;临时人员;15人
[提要]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大众网东营7月27日讯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二)公安分局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2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医药、化工、计算机、公安专业优先录用。(三)城管局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文化程度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7月22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二、招聘计划区公安分局5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男性8人、女性2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 8月3日面试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07:30面试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河聚路20号)(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三)报名电话:0546-8666728(四)报名费100元(五)资格审查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四、考试方法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政审、体检政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每月2600元,统一缴纳社会保险。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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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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