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酒驾”不悔改 “二次”再被查

2016-08-16 16:2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酒驾”;不悔改;“二次”;再被查
[提要]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8月15日,河口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因饮酒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酒后驾车违法人员。

  大众网东营8月16日讯 (通讯员 赵艳芳 张丽静)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8月15日,河口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因饮酒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酒后驾车违法人员。

  7月11日,陈某酒后驾驶鲁E16***号小型汽车沿河口区海盛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红绿灯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询,陈某曾于2015年3月20日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但陈某未吸取酒驾处罚的教训,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再次被抓,终尝苦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7日,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