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79名工作人员

2016-08-29 13:50: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务员法;招录;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遴选
[提要]28日,黄三角早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遴选<选聘>)开始。根据公告,公开遴选(选聘)职位为市直党政群机关及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以下管理职位、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位。

  28日,黄三角早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遴选<选聘>)开始。本次遴选(选聘)计划招录79人。其中,东营市人大机关、东营市政协机关等机关职位招录28人,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编办等参公管理职位招录10人,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信访局等事业职位招录41人。

  根据公告,公开遴选(选聘)职位为市直党政群机关及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以下管理职位、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位。具体遴选(选聘)单位及职位见《2016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表》。

  东营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担任事业管理七级职员及以下职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在报名范围内。需要注意的是,驻东营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如国税、海关、气象等)、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在遴选(选聘)报名范围。

  报考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基层工作时间或最低服务年限应符合有关规定等。

  除基本条件外,公务员职位还应符合:各县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人员,或各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职、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符合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的条件、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

  除基本条件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还应符合: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各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

  除基本条件外,事业职位还应符合: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中担任管理七级职员及以下职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编制经费类型应与报考职位要求的经费类型一致。

  报名时间为8月30日9:00—9月1日17:00。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9月8日8:30至9月10日9:00期间,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时间为9月10日上午9:00—12:0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8381630;市公务员局838172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38756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83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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