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商场消防通道摔伤 各方被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017-01-21 08:39:00    作者:李怀苹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消防通道 商场 餐饮店 股骨远端 民事责任
[提要]1月20日,记者获悉,东营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张女士在商场消防通道摔伤,商场及餐饮店分别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等9050元。张女士认为该消防通道的楼梯不符合安全要求是导致其摔伤的主要原因,遂一纸诉状将某商场及某餐饮店告上法庭。

  1月20日,记者获悉,东营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张女士在商场消防通道摔伤,商场及餐饮店分别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等9050元。

  一餐饮店租赁了某商场的负一层部分区域从事经营活动。一天,张女士在该商场和餐饮店共用的消防通道上不审摔倒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股骨远端骨折及皮肤挫裂伤。张女士认为该消防通道的楼梯不符合安全要求是导致其摔伤的主要原因,遂一纸诉状将某商场及某餐饮店告上法庭。

  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消防通道为某商场及某餐饮店共同管理使用,张女士在该楼梯上摔伤,商场及餐饮店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张女士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下台阶时负有充分注意义务,其自身的不慎和疏忽是造成其摔倒受伤的直接原因,故应减轻某商场及某餐饮店的责任。结合张女士受伤的原因力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商场及餐饮店分别按照5%的责任比例赔偿张女士因受伤所产生的损失,依法判决某商场及某餐饮店分别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等9050元。(记者 李怀苹)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