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对县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采取一月一通报制度

2017-02-20 10:06:00 来源: 齐鲁网 作者: 左振平

  为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近日,东营市司法局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季评查”制度,即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每月办理的案件数量情况采取一月一通报,对案件办理质量情况采取一季度一评查,对连续3个月被通报为最后一名的县区,将由市局分管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以此狠抓办案数量,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起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数质量监管的常态化机制。

  自今年2月初对全市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后,目前全市办案数量已有显著提升,同比办案数量提高30%,办案质量有明显好转。通过实行常态化的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机制,使东营市法律援助办案数质量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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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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