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7-04-13 09:38:00 来源: 齐鲁网 作者: 左振平

  近日,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将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方案提出,在市县两个层面统筹推进执法改革。在市级层面,重点整合部门领域内执法资源、推动部门执法“一口对外”。一是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统一交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将人防方面在规划建设阶段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将职责整合后市城市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职责,分别交由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行使。二是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将县区公路局路政管理大队承担的国道省道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等执法职责,交由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行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和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具体承担全市港航执法、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等工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的行政执法,东营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的行政执法。撤销县区公路局路政管理大队,除高速公路外其他国道省道路产路权方面的执法职责由县区公路局直接承担。三是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资源,既设有执法内设机构、又有独立执法队伍的,原则上取消科室执法职能,交由执法队伍承担;能够直接承担执法职责、具体执法任务较少的部门,不再保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部门没有设立执法队伍的不再新设,相关执法职责集中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调整后,市直部门、单位保留行政执法队伍17支。同时推进市属开发区综合执法、厘清中心城区执法职责。

  在县级层面,全面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将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商务、旅游等领域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相应整合相关职责和机构,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部门领域,推进执法资源整合。改革后,各县区原则上不超过8支执法队伍。同时,县级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搭建乡镇(街道)、功能园区综合执法平台,探索建立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机构,推动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

  方案要求,建立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等。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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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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