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港三项目用海获省政府批复

2017-05-12 16:28: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言心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东营港广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陆域形成工程用海的批复》(鲁政海域字[2017]13号),《关于东营港广利港区客滚泊位区陆域形成工程用海的批复》(鲁政海域字[2017]16号),《关于东营港广利港区配套服务区陆域形成工程用海的批复》(鲁政海域字[2017]17号),同意项目海域使用。

  集装箱泊位区陆域形成工程用海面积41.7903公顷,主要建设集装箱堆场、拆装箱库、查验区、生产和生活辅建区用地等。用海期限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50年。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客滚泊位区区陆域形成工程用海面积38.4536公顷,主要建设客运站及站前广场区、车辆安检区、车辆待检区、车辆安检停车场、滚装车辆待渡区及车辆服务区等。用海期限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50年。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配套服务区陆域形成工程用海面积11.5279公顷,主要建设办公区、商业区、生产辅助区及住宿区四部分。用海期限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50年。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

  下一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严格按照批复的界址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中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配合和接受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用海活动。严格按照批复用途使用海域,积极配合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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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营站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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