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8月 东营开展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2017-05-31 14:43: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近年来,东营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个别地方仍存在有偿补课现象。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6号)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治理有偿家教及其他违反师德问题,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5-8月在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迅速部署开展此次专项活动,深入宣传,形成常态,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要列出学习目录,认真组织广大在职教师学习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要加强典型引领,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齐鲁最美教师等人物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坚持多管齐下重典治理。按照自己查、群众纠的要求,采取无缝隙、全覆盖的方式,开展专项治理。一是畅通举报反馈渠道,建立县区、乡镇、学校三级工作台账,通过官方网站、公示栏、家长会等方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开通微信公众账号“东营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采取“随手拍”、“即时报”等举报方式,进一步加大有偿补课监督和查实力度,各学校要通过适当方式将微信公众账号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二是加大失德查处惩戒力度。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及“八要”“八不要”等规定,严肃处理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教师。实行师德考核“前置”和一票否决制度,年度考核等次不能高于师德考核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不得晋升职务职称,暂缓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三是建立健全师德处罚机制。建立师德“承诺制度”,凡评聘职务职称、评选推荐先进等,教师本人要向学校做出承诺,凡发现违反师德问题的按程序取消已经取得的职务职称和荣誉称号。实行“合同管理”,校长与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及其他用人协议时,要将严禁有偿补课办班及其处罚措施作为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为其他事项。凡违反约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具体约定内容和处罚措施由学校自行确定。
  层层传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按照行业监管、属地落实、学校负责、个人自律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违规信息计入教师信息系统,与教师个人发展挂钩。建立有偿补课曝光平台,集中通报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将投诉举报数量和查实情况纳入县区教育督导评估,列入校长职级评审和职级晋档前置条件,坚持常抓不懈,决不放松,对问题反映突出的分别约谈主管部门或学校有关负责人。各学校要加强师德日常教育,认真落实补课备案、师德考核、集体宣誓等制度,对教师时常咬耳朵、扯袖子,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将成立巡查组,由县级领导实行包片管理,重点检查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监督方式、问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督学督导工作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适时参照省教育厅做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及其治理情况进行抽检,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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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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