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出台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到2020年全面建成养老服务体系

2017-06-12 08:08: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李红佳

  6月8日,市府办印发《东营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我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

  按《东营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目标,到2017年,我市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0岁以上户籍人口的1.5%,社会力量独立运营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占比达到30%,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突破5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0岁以上户籍人口的3%,社会力量独立运营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占比达到80%,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突破85%,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

  《实施方案》指出,我市将突出社区居家养老,到今年符合标准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总数不少于8处,2020年总数不少于30处。

  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到2020年,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新扩建、改造等多种形式,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部达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革,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

  我市将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在继续按规定对养老机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以及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给予扶持基础上,调整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养老机构经费奖补力度。

  “十三五”期间,全市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将达到2处。对本科、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奖励,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后分别给予2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技工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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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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