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17-07-11 17:10:00 来源: 东营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设计院副院长刘建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8月以来,刘建华未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市城市管理局给予刘建华警告处分。

  二、垦利区胜坨镇教委教研员、副主任胡培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4月,胡培文在操办其女婚事时,扩大宴请范围、化整为零、分批宴请,超出向组织报告的桌数和标准,并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900元。垦利区纪委给予胡培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三、利津县汀罗镇宣传统战委员刘士振、罗家工作区区长闫伟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2日,刘士振让闫伟驾驶的单位公务用车鲁E14037送其到汀罗镇某饭店办理个人私事。利津县纪委给予刘士振党内警告处分,对闫伟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缴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看住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当前特别要盯住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铁面执纪、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中共东营市纪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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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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