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召开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安全工作调度会议

2017-08-04 10:24: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8月1日,全市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安全工作调度会议召开。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医院等级评审主要内容,明确要求,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目前,各县区、各单位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实现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但在新形势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依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因此,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在8月中旬前,各县区、各单位必须全面完成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自查和整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倒排工期,全面推进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县、乡、村和民营医疗机构的问题,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照省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院内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卫医字[2016]17号)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问题销号制,逐一严格落实,不留死角。各级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拉网式执法检查,开展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和医疗废物分级分类监督评价,将医疗废物的监督与评估结果,并将结果纳入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考核内容使用,与年度校验、等级评审等工作挂钩,凡是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达不到要求的,年度校验一票否决,决不姑息迁就。监督执法机构要认真履职,按照法定程序和监督工作规范,重点做好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督,对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的消毒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完善日常管理的工作记录和文书,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各医疗机构均要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知识的专题培训,以《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实施全员培训(包括保洁人员),使每一个岗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增强依法管理医疗废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建立卫生计生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制定符合实际的自查督导方案和工作推进措施,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追究具体到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在减少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群众健康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向量大面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为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审批谁管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和标准体系,科学评价各县区、各单位工作,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切实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宋勇指出,卫生环保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是环保的重要方面,事关环境保护百年大计,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安全工作。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分管局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开发区、东营港社会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相关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委机关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监督科、疾控科科长;卫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负责人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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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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