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警方公布最新一期酒驾名单 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2017-09-04 17:03: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李江峰

  大众网东营9月4日(记者 李江峰)公安交警部门对查处的酒后驾驶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抄告、通报制度,并设立曝光台,尤其对酒后驾驶行为给予到人到车的公开曝光,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告别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涉牌涉证、严重超载、疲劳驾驶、冲闯信号、超速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一、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刘金兵,驾驶证号:3705021976****6038,8月20日驾驶鲁E1H577号小型汽车在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1.7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2.李文昌,驾驶证号:3705231972****1615,8月26日驾驶鲁E0L157号小型轿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张玉才,驾驶证号:3705231972****2414,8月26日驾驶鲁EKY993号小型轿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张合然,驾驶证号:3705211979****1218,8月24日驾驶鲁EQG91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广青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3.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二、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王飞明,驾驶证号:2202841984****3413,8月28日驾驶吉B716F0号小型汽车在济南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王华,驾驶证号:3705021963****0034,8月25日驾驶鲁CF993F号小型汽车在燕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张文涛,驾驶证号:3705211986****0116,8月25日驾驶鲁E1J223号小型汽车在太行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王西春,驾驶证号:3705211969****4419,8月26日驾驶鲁EKF779号轿车在共青团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孙雨圣,驾驶证号:2390051985****157X,8月27日驾驶鲁C2128C号轿车在共青团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刘伟伟,驾驶证号:3705221986****0016,8月28日驾驶鲁E9051X号小型汽车在省道310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马营营,驾驶证号:3705231986****4238,8月24日驾驶鲁E9L298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毛海军,驾驶证号:3705231982****3315,8月29日驾驶鲁E6723Y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满慎成,驾驶证号:3703031970****065X,8月29日驾驶鲁EPG882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李方军,驾驶证号:3705231968****0033,8月29日驾驶鲁E7677Y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魏明华,驾驶证号:3705231989****1612,8月30日驾驶鲁E3119K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崔世良,驾驶证号:3705231993****0312,8月25日驾驶鲁EE7367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李连国,驾驶证号:3705231977****4212,8月25日驾驶鲁E59F77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宋海涛,驾驶证号:3723251988****2476,8月26日驾驶鲁E2235T号小型汽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李峰,驾驶证号:3705231975****2051,8月26日驾驶鲁E1M101号小型汽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韩其永,驾驶证号:3705231973****1314,8月27日驾驶鲁EUV268号小型汽车在顺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高艺杰,驾驶证号:3705231982****3610,8月27日驾驶鲁EU7223号小型汽车在顺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于新增,驾驶证号:3705231995****1617,8月27日驾驶鲁E8170W号小型汽车在顺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王海建,驾驶证号:3705231989****1317,8月24日驾驶鲁E0F890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三、对以下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行为,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郑保海,驾驶证号:3701261970****2516,7月17日驾驶鲁EA6505号重型半挂车在S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1.5mg/100ml,系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更正:酒驾曝光台(8.21-8.27)期中,张延锋,驾驶证号:3705021980****4017,8月21日驾驶鲁ENP877号小型汽车在登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2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其中酒精含量更正为157mg/100ml。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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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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