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检验检疫局提醒:十一出境游 游客须慎带物品

2017-09-22 09:52: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大众网东营9月22日讯(通讯员 王辉)十一黄金周在即,不少市民选择出境旅游并购物。对此,东营检验检疫局提醒:游客在境外购买纪念品带回国内时,有一些物品在入境时需要申报,而有些物品是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的;同时携带宠物犬、猫入境也有相关的规定,游客应了解相关知识,以免正常旅游和购物活动受到影响。

  哪些物品入境前需要申报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下物品入境前需要申报检疫: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粮谷、豆类;鲜花、切花、干花;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干果、干菜、腌制蔬菜、冷冻蔬菜;竹、藤、柳、草、木制品;宠物犬、猫;特许进口的人类血液及其制品、微生物、人体组织及生物制品。

  如回国入境时携带了上述物品,应主动向检验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检疫。

  哪些物品禁止携带入境?

  依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共有3大类16个条目的产品被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具体名录如下所示: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三)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一)新鲜水果、蔬菜。(二)烟叶(不含烟丝)。(三)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四)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他类

  (一)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二)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三)土壤。(四)转基因生物材料。(五)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携带宠物犬、猫,如何办理进境手续?

  按照农业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的管理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旅客入境每人限带一只动物犬、猫;同时须持有疫苗接种证书及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导盲犬还需提供经专业训练的证明;入境后需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来自狂犬病发生国家的或者地区的宠物犬、猫需在检验检疫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来自非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隔离场隔离7天,其余23天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其他场所隔离,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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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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