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 油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基本医保住院费

2017-11-13 08:24: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闫雯雯

  11月12日,记者从胜利石油管理局了解到,为提高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自负费用了,目前各定点医院正在进行信息系统升级等相关工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自负费用是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范围内住院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具体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下由参保人员全额自负的住院费用;《胜利油田管理局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中,需参保人员的自负费用;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参保人员按比例自负的住院费用。

  对于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医疗费的人员来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结算时需统筹金支付费用在医院记账,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自负费用使用个人账户冲减,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由参保人员缴纳现金。定点医疗机构需按月向社保所提出结算申请,社保所审核后再按现业务流程结算统筹金及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对于转诊、急诊等报销住院医疗费的人员来说,参保人员在医疗终结后,持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社保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所报销,统筹报销费用由社保所依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自负费用使用个人账户报销。另据了解,该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目前各定点医院正在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各社会保险事务所也正在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系,以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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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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