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地区出口商品自贸协定利用率有待提升

2017-12-01 09:32: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大众网东营12月1日讯(通讯员 文孝杰)据统计,2017年前三季度,我市出口商品自贸协定利用率仅为25%,在全省各地市中处于中下水平,出口商品自贸协定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国在自贸区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中国已与23个国家或地区签署自贸协定15个,分别为格鲁吉亚、澳大利亚、韩国、瑞士、冰岛、哥斯达黎加、秘鲁、新加坡、新西兰、智利、巴基斯坦、东盟10国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作为自贸协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关税减免待遇,进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凭证。近年来,东营检验检疫局按照质检总局、山东检验检疫局的部署安排,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优化原产地证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助力企业提升出口竞争力。一是推进原产地证企业免于备案及无纸化签证改革。实施无纸化签证模式,除特殊情况下,企业申请原产地证书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书、发票等纸质材料。二是推行原产地证“速递签证”。通过办理顺丰速运“签回单”业务,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原产地证书。模式实施后,平均每份原产地证书可以为企业节约人工费、交通费约150元,惠及辖区600多家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三是拓宽宣传渠道,提升自贸区优惠政策和原产地签证便利政策宣传效果。利用报纸传媒、门户网站、微信、报检大厅公告、发放自贸区优惠政策宣传材料和知识手册等方式,积极开展自贸区优惠政策宣传。

  当前,我市自贸协定利用率不高,一方面是企业主动申领意识不强。经调查发现,绝大多数企业是应客户要求才到检验检疫部门申领原产地证,并非主动利用原产地优惠政策在贸易谈判中争取优势。另一方面是企业应用原产地规则存在误区。不少企业以为产品原材料只有完全产自我国,不能含有任何进口成分,才可以申领原产地,因此或放弃申办,或刻意虚报瞒报进口成分。其实,很多自贸区国家皆采用了“质性改变标准”。以东盟为例,只要国产成分不少于40%,或进口原材料总价值不超过产品离岸价(FOB)的60%,且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在缔约方境内完成,都属于自贸区关税优惠的范畴。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高度重视原产地证在提升出口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自贸协定的学习,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积极为出口商品领取原产地证书,不断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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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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