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坚持开门清理“红头文件”充分扩大公众参与

2017-12-08 09:37: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求,我市积极部署开展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开透明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必然要求,为提高清理工作的透明度,我市坚持开门清理,鼓励公众参与,主动接受监督,将拟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宣布失效4件,修改9件,保留的市政府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0件,都通过“中国东营”门户网站、东营政府法制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清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今年4月份,省政府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后,市法制办迅速行动,牵头开展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5月5日,召开全市专题清理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东府法发〔2017〕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东府法发〔2017〕40号),明确了清理的范围和原则、基本要求和标准、工作分工和步骤、工作重点等,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中提出“全面清理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文件审查,从源头上杜绝阻碍新动能发展的法规政策出台”。为此,市法制办站在“新旧动能转换” 的高度来审视,重点对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为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法制保障。
  三、发挥主导作用,确保清理质量。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对负责起草、执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初步清理建议;市法制办在此基础上对照7条清理工作标准,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政策性审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是简单地对部门清理意见做“加减法”,当“二传手”,而是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把握工作方向和时间节点,一方面加强对部门的工作指导,遇有疑难、复杂问题及时组织会商研究,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有关“放管服”改革的文件96件、2013年以来“放管服”改革涉及修改的法律12件、行政法规6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35件、行政法规114件,以及省政府历次削减、整合、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山东省第六轮和审改办牵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2013-2016年的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逐个文件进行研究、每个条款进行审核,确保了清理工作质量。
  四、借助外脑,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引入法律顾问参与清理,对部分疑难、复杂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委托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提出审查意见,市法制办进行甄别,通过引入外力、借助外脑,进一步提升清理工作质效,形成合力。
  下一步,市法制办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清理结果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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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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