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效

2017-12-13 16:05: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王新文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市工商局在今年7月初发布《关于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的公告》,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也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渠道进行了提醒,希望应申请换领营业执照却还未前往申请的市场主体要引起注意了。

  据了解,凡2015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应当申请换领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于2015年10月1日后新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申请换领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申请。尚未申请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录东营市工商局网站下载新码营业执照申请书及须知,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已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申请。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市工商局提醒,更换营业执照时,应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至原登记机关办理。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办理工商登记、换照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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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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