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社局坚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便民两手抓

2017-12-22 15:30: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吴文召

  自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以来,河口区始终坚持政策引领,服务跟进,衔接整合的总体思路,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逐年调整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据介绍,近年来,河口区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逐年提高,由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60元,目前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75元。对90周岁以上老人再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195元。缴费补贴跳跃式提高,由最高补贴40元增加到现在最高补贴200元。此外,河口区关注特殊群体,对重度残疾人、扶贫人员、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每年由政府代缴最低缴费档次300元的养老保险费,丧葬补助金也是由无到有,目前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次1000元,有效减轻家属负担。

  强化经办能力建设,便民服务走进农村、社区。河口区不断优化金融服务,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将农民金融服务延伸到农民家门口。免费为全区所有镇街的177个行政村安装24台“农金通”自助服务终端和383台助农取款电话POS机,辐射全区所有农村居民,村级覆盖率达到了100%。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就能领取养老金。简化征缴环节,由参保人直接到银行网点或服务点缴费,阻断因村居协理员收取现金可能引发的资金风险,确保老百姓血汗钱万无一失。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参保人可以通过网站、12333热线等多渠道实时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比如考虑到老年人年龄大、文化层次偏低,专门制定了委托书,由领取待遇老年人指定委托人,代办存折激活和密码修改等业务。

  优化整合多种政策,养老保险外延不断扩张。据了解,河口区实现了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将老农保个人账户金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管理、合并发放。实现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父母或非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父母每人每月5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的父母,每人每月20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300元。依托现有完善成熟的发放渠道,将原民师教龄补助等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范围,拓展社保卡使用效率。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河口区广大居民养老意识越来越强,平均缴费由原来的年缴费178元提高至现在的509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人均月领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6元提高至205元,养老保险保障功能越来越强。截至目前,河口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2万人,全区适龄人口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累计收入4.89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2.21亿元,政府补贴收入2.1万元;累计支出2.08亿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88亿元,个人账户养老金0.17亿元;丧葬补助金0.03亿元;滚存结余基金2.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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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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