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苟水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全市生态建设

2018-01-04 09:31: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向玲

  大众网东营1月4日讯(记者 向玲)“目前全市生态建设工程多由政府在做,财政压力较大,建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进来。”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苟水民提出了林业龙头企业参与全市生态建设工程的建议。他建议政府支付土地流转费、迁占费、林木管护费等固定费用,其他费用由企业支付,建设生态造林工程。

  近年来,东营市相继实施“三网”绿化、生态林场建设、三年增绿计划等生态建设工程,极大地丰富了全市林木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林业龙头企业在大型生态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在盐碱地造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了参与大型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条件和能力。随着东营市生态建设工程投融资方式的改变,林业龙头企业有义务和情怀参与生态工程建设。

  苟水民建议,政府直接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土地流转费、一次性迁占费用。土地流转费按1000元/亩年计算,一次性迁占费按2000元/亩计算。政府支付林业龙头企业林木管护费。按667元/亩年计算。政府支付工程项目概算的20%给龙头企业作为启动资金。工程项目概算按12000元/亩计算。龙头企业支付苗木费、80%的工程项目概算费用。龙头企业根据立地条件和政府工程要求,合理密植,根据生长情况合理间伐,成林后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

  按照以上方式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按1000亩,建设期限10年计算。若完全由政府投资管理,需投资3326.7万元,并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若由政府部分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政府投资2106.7万元,共节约1220万元,可节约总投资的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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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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