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东营进入3个月的禁渔期 这部分水域禁止捕捞!

2018-03-13 08:05: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张振

  3月12日,记者从市海洋渔业局获悉,为进一步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从今年起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据悉,在禁渔期内,我市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干流均为禁渔区,起点为利津县北宋镇,终点为垦利区黄河口,主要包括:利津县段、东营区段、垦利区段、河口区段。在此期间,禁止所有捕捞类型作业。

  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研调查或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禁渔规定严格详细,在禁渔期内,严格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具入库、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努力实现“河中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河鱼”的管理目标。严厉查处迷魂阵、深水张网、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捕鱼行为;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整顿、规范渔业生产秩序,日常管理做到依法、从严、有序。

  在禁渔期间,相关单位将对本辖区内捕捞渔船登记造册,划定渔船停泊区,并将渔船的船名号张榜公布在相应的停泊点,以便群众监督。同时,将组织港口、水面巡查,定期清点渔船,密切关注渔船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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