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躲赔偿 法院十年坚守终结案

2018-03-16 17:14: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张小倩 谢兆忠 侯鹏飞

  大众网东营3月16日讯(记者 张小倩 通讯员 谢兆忠 侯鹏飞)近日,广饶县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交通肇事者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直至今年1月份,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这起跨越了十多年的陈年老案得以执行完毕。

  违章驾驶出事故 判决生效不执行

  2005年,广饶县广青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重型货车违章驾驶,致使行人曹某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货车负全责。案件于2006年起诉至广饶法院,经法院判决,认定事故车辆车主马某某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家属曹某某等人共计40余万元。在判决生效后,马某某拒不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案件涉及性命,马某某又没有积极赔偿,致使受害人家属意见很大,仇恨渐深。2007年,曹某某等4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并长途跋涉奔赴外省查询财产信息。但马某某下落不明,并且其名下财产较少。此时,被暂扣的事故车辆便成了唯一可执行的财产。但是,相对于40多万元的执行标的,一辆破旧的事故车辆简直是杯水车薪。

  经过讨论研究,执行法官从这辆事故车辆中深挖出两个财产线索:一是车辆本身,另一个是车辆的保险理赔款。针对涉案车辆,执行法官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依照法定程序委托评估拍卖,车辆顺利拍卖成功。针对涉案车辆保险理赔款的执行就没有之前顺利了,在执行法官向保险公司发出冻结理赔款的裁定书之后,因涉案车辆的驾驶人存在逃逸行为,保险公司以“肇事逃逸系属保险免责条款”为由提出了执行异议,对此,执行法官认真研究了相关保险条款并找到了其中破绽,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仅限于“保险车辆肇事逃逸”,而本案中仅驾驶人弃车逃逸而车辆并未逃逸,以此驳回了保险公司的执行异议,保险理赔款最终汇付至法院。截止2008年6月,执行法官陆续向申请执行人依法过付案款20余万元。

  案件到此进入了瓶颈期。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仍有十几万元未能执行到位,但是经调查,被执行人马某某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申请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案件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但是,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并没有放弃,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查找着被执行人马某某的财产线索。2016年,以“执行案件回头看”活动为契机,执行法官将这个十年老案录入网络查控系统,借助网络及时、定期查询马某某财产信息。

  十年坚持终结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多年过去了,马某某以为自己终于侥幸躲过了法院执行,殊不知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名“老赖”。2018年1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马某某名下一银行账户有余额一万多元,并且其名下有一辆家用轿车。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当地的银行和交警支队,送达了冻结账户与查封车辆的执行裁定书。令人更为欣喜的是,在得知自己的账户和车辆已经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被执行人马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之前躲避执行的行为是徒劳的更是违法的。马某某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态度良好,赔偿积极,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这起跨越了十多年的陈年老案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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