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2018-03-28 10:24: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3月24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东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27号),明确了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这标志着东营市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一次。此次普查将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全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依据和支撑。
  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东营市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污染源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四个阶段,宣传动员、质量保证贯穿实施全过程。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市、县区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普查质量管理覆盖普查全过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级政府要对各自辖区内污染源普查质量和结果负责,多方配合,分级负责,实现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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