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居民因小区积水拒交物业费 法官释法明理止纷争

2018-04-11 17:01: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张小倩 张磊

  大众网东营4月11日讯(记者 张小倩 通讯员 张磊)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理了一起居民因小区积水窝心拒不交物业费的案件。

  据悉,东城老旧小区因规划缺陷、设施老化等原因,地下室室外通道出现大面积积水,给住户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部分业主多方协调解决无果,以拒不交纳物业费来疏解心中的窝火,遂与物业公司产生了诉讼纠纷。

  法院经审理认为,《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因此,地下室室外通道是相关业主的公共通行部分,共用部位出现积水问题,应由相关业主共同维护和管理,如果委托给了物业服务企业,则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涉案小区未将室外通道积水处理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业主不能据此拒交物业费。但物业公司未履行积极协调相关业主或有关部门处理的职责,物业服务确有瑕疵。综合考量上述因素,法院酌减了一定比例的物业费,稳妥化解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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