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

2018-07-18 14:08:00 来源: 东营网-东营日报 作者: 李成

  7月17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意见后,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要求,要加强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实行周通报和销号管理制度。要强力推进水气土污染治理项目,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严格环保执法监管,深化化工生产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加强环境监测监控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听取了《东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全面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要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加强宣传、解读和引导,支持司法机关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会议研究通过了《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按照《规定》,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9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不含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分别享受不低于360元、960元的生活救助金,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400元的长寿补贴金。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以“政府主导、专注农业、市场运作、合作共赢”为原则,加快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问题的汇报。标准公布实施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50%执行;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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