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起 符合条件的东营市民可申报市直公租房

2018-08-02 10:15:00 来源: 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作者: 马高超

  8月24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报市直公租房了。日前,我市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复核工作建立常态化受理暂行机制的通知》。就2018年度市直公租房申报审核、2018年度市直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等做了相关要求。

  拟分配房源位于东城北一路以北、登州路以东,惠园小区和惠安小区内。具体可分配套数、户型、面积等详细信息,待本次年度复核和清退工作完成后、正式配租前向社会公布。

  申报区域范围为中心城区东城区域范围内东至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界、南至南二路、西至东青高速公路、北至北二路以内区域(不含胜利油田)。

  市直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为户籍在申报区域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户籍和工作单位在申报区域内的新就业职工;调入本申报区域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本申报区域内居住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申报条件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有意向的市民可以登录东营建设信息网查询。

  据悉,本次市直公租房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至10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正式配租将在2019年的1月1日至1月31日进行。

  据了解,我市今年还将对已租住市直公租房且租赁合同在本年度到期的保障家庭进行复核,包括已租住惠园小区原廉租房的保障家庭以及已租住市直一期、二期公租房的保障家庭。

  保障家庭需于8月24日至9月7日向市住宅发展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及复核表。9月8日至10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继续做为保障对象租住原住房;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需在收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发出退房通知15日内,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办理退房手续。

  此外,记者了解到,本次申报审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后,我市将推行市直公租房常态化受理、定期联审、评分轮候等便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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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营站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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