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今年11月1日起工作日均可申报市直公租房

2018-08-27 09:33:00 来源: 东营网-东营日报 作者: 李炳忠 马爱卫

   日前,市住建局、市编办、市公安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复核工作建立常态化受理暂行机制的通知》,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房源和住房需求信息,妥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市直公租房房源

   位置: 位于北一路以北、登州路以东,惠园和惠安小区内。

   申报区域: 东至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界、南至南二路、西至东青高速公路、北至北二路以内区域(不含胜利油田)。

   申报对象: 在申报区域内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新就业职工、新调入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

   申报条件: 包括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调入本申报区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本申报区域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四类,并详细列举了应具备的条件、申报资料。

   自今年11月1日起,凡符合申报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在正常工作日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由市住建局牵头,公安、民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关事务管理、税务、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联合审核,自2019年起在每年的5、6月份和11、12月份集中开展2次联合审核(复核)。

   市直公租房配租工作将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保障家庭的不同情况,采取综合评分高低确定轮候顺序。综合评分内容将根据保障家庭的收入、年龄、人口、轮候时间等因素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今年市直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和清退工作完成后,市住建局将在2019年1月1日前,把全部可分配房源、全部轮候对象名单及综合得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根据轮候顺序组织选房。

   建立公租房常态化受理机制,在我市尚属首次。此举将实现“随退随进、动态管理”,确保公共资源的高效利用,做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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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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