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被判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对第二批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2018-09-25 14:28: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张小倩

  大众网东营9月25日讯(记者 张小倩) 9月25日上午,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伍玉同、赵晓伟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两案。该两起案件是东营区法院依法审结吴长伟等29人涉黑案件之后,第二批进入宣判的涉黑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以吴长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成员固定。吴长伟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指挥成员大肆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3起,欺压残害群众,其中寻衅滋事犯罪11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非法持有枪支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2起,实施寻衅滋事违法行为4次,并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2012年3月份,被告人伍玉同接受吴长伟的领导并加入其犯罪团伙,在吴长伟组织下参与两起寻衅滋事犯罪。2015年9月初,被告人赵晓伟加入吴长伟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开设赌场犯罪,成为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该团伙的一系列犯罪行为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居民恐慌,严重扰乱了东营地区的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6年6月7日、2017年10月20日,被告人伍玉同、赵晓伟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长伟纠集多人,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吴长伟为组织者、领导者,有固定的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人数众多的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承揽建筑工程等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群众,在东营市东营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吴长伟犯罪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东营区法院根据被告人伍玉同、赵晓伟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伍玉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决被告人赵晓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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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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