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纪监委发布关于四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8-09-28 21:35:00 来源: 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主动作为,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东营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刘海新失职失责问题。刘海新在担任东营区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期间,在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项目审批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失职失责,致使两个合作社在不符合创建要求的情况下,获批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资格并取得财政扶持,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5万元。2018年5月,刘海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广饶县大码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徐五台履职不到位问题。徐五台对所负责的2017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工作,监管不严、履职不到位,明知中标公司缺少施工资质仍默许中标单位进行项目施工,致使扶贫项目建设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徐五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利津县农业局农经站副站长陈强履职不认真问题。陈强在负责2016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利津县志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报送的扶贫证明材料未进行认真审核把关,致使该合作社申报项目在不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在项目自查发现问题后,也未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合作社整改情况,致使扶贫资金未落实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陈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河口区友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玉国不作为问题。杨玉国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村民王建民假借其兄王建新的名义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000元而不制止、不纠正,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杨玉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旗帜鲜明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市委六届四次全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东营发展的目标定位、思路举措和主要任务,全市上下掀起新一轮创业发展的热潮,各领域、各行业涌现出一批能干事、有担当、善作为的先进典型。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站位不高、疏于职守、懈怠职责、消极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既贻误事业发展、破坏干事创业环境,也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对以上4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充分体现了市委狠抓工作落实的鲜明态度,也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当前,东营正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大批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中央决定和省委部署、市委要求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不断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干事魄力,练就过硬本领,争当推动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深入查找本部门和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用铁的手腕、实的招法、硬的措施,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处理;坚持“一案双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既追究领导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走在前列,努力为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东营市纪委

  东营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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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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