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立

2018-12-31 15:54:00 来源: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司炜

  12月29日,东营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东营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这是我市首家成立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武,东营区副区长巴沾红参加揭牌并讲话。东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解旭明主持揭牌仪式。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东营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东营区行政争议和解员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前,召开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立座谈会,宣读了《关于设立东营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实施意见(试行)》。巴沾红在讲话中指出,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是推动“枫桥经验”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丰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有利于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率,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孙洪武要求,东营区法院要以和解中心的成立为契机,继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司法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基层行政纠纷化解的“东营区经验”,推动东营区行政审判工作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的发展,为东营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是指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推动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处分权限范围内,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并达成和解协议的工作机制,是行政调解工作方式的有效创新,对于加强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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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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