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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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随着清明假期的临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两公布一提示”,为市民假期出行保驾护航。
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期间,山东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降雨天气,但雨量整体不大,需要防范局部路段路面湿滑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
从近3年清明节期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2016年、2017年、2018年均发生因雨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雨天发生事故占全年的1.25%,高于平均水平0.43个百分点。
预计今年清明节假期期间车流量将同比增长5%,达到569.4万车次左右。从近3年每天交通流量情况看,短途自驾出行高峰集中出现在假期第一天8时至10时,祭扫高峰将出现在假期第一天的7时至11时,返程高峰将出现在假期第三天15时后。
根据2017年、2018年清明节期间道路拥堵次数统计,由于假期高速公路对七座以下客车免费,结合群众出行规律特点,预计拥堵仍集中在假期首尾两日。根据统计,道路拥堵高峰分别为9时到12时、15时到19时。结合往年数据,预计清明节假期拥堵多发路段主要集中在G20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州段、G3京台高速济南至万德段、G2001济南绕城、G15沈海高速胶州至泊里段、G2京沪高速临沂段、G35济广高速郓城段。
交警提醒,清明节自驾车出游前,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査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郊区、山区祭奠祭扫、旅游踏青人流车流增多,请小心谨慎驾驶,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车辆驶近急弯、坡道顶部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笛示意,夜间要变换远近光灯进行提示。遇紧急情况,请及时制动,切莫急打方向。
另外,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请不要争吵、围观,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协商损害赔偿事宜,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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