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附全市禁毒机关举报电话

2019-04-09 15:12: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 作者: 贾志远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4月9日讯(记者 贾志远)4月9日上午,东营市禁毒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依法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举报人最高可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一、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举报吸毒、 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 每顺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做出强制隔高成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

  2、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鸦片、大麻、吗啡、可卡因、杜冷丁、咖啡因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50克以下,每案奖励1000-5000元;50-100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0-3万元;1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10万元。

  二、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

  1、缴获第一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5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2000-3000元,5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3000-3万元。

  2、缴获第二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 -2000元;2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2万元。

  3、缴获第三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4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4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1万元。

  三、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票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罌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罌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1000-2000元; 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

  四、举报其他涉毒违法活动或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进行奖励。举报多条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奖励资金;同一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毒品犯罪确有重要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张瑞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