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办案+防控” 形成“431”模式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束斌

2019-04-25 20:25:00 来源: 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 作者:

创新“办案+防控” 形成“431”模式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束斌

  束斌

  河口区检察院创新“办案+防控”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了“431”工作模式,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打造“四个平台”。设立派驻镇街“守正”检察官工作室,对检察环节矛盾纠纷进行分片分区治理调处。创新确立“四项对接”基层工作模式,通过星级分类等探索开展分级分类管控;搭建被刑事执行人员权益保障综合平台,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刑事执行监督、权益保护和帮助回归社会等工作,系统落实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联合教育部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探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全面落实相关制度,着力推动解决未成年人问题;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集控告申诉电话、检察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四位一体”信访24小时受理“绿色通道”,设置“信访联络室”,实现接访工作零延误、信访事项与接访处置零距离。

  全力保障“三项权益”。坚持维护公共利益,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各项工作。依法维护非公企业权益,出台《关于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协作意见》等文件,建立检察官服务联系站,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顺利推进,依法打击侵犯非公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关注被害人权益保障,严格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制定《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的意见》,建立联合救助机制,构建“6+1”一体化工作模式,配套建立远程视频救助申请机制和跟踪回访机制,为困难家庭争取救助。

  建立完善“办案+防控”一体化机制。一是践行绿色司法,促进源头控案。制定《审查逮捕案件“捕前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报捕案件提前沟通机制,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率不断提高。实行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相关决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创新建立“双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审查,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通过公开宣告,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二是注重风险研判,强化源头预防。出台《公诉案件风险预警处置意见》,建立涉案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强情况研判和风险预警,依托检察建议,及时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三是整合内外部资源,提升矛盾化解合力。建立“控申+律师”模式,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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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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