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召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2019-07-04 10:21: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 作者: 唐梦琳 于文豪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7月4日讯(记者 唐梦琳 于文豪)7月3日,东营区教育局召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就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招生政策、材料审核、招生纪律等相关事项进行解读和说明。

  8月13日起统一报名 入学所需材料基本不变

  东营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15日,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原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可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升入初中学校的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非常住居民子女分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均需要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唯一不同的是,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非常住居民子女升入初中学校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切实规范招生秩序 完善入学材料审核追究制度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禁止擅自跨服务区招生。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入学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制度,现场报名入学材料审核经办人要在相关材料上签名。进一步完善入学跟踪制度,主动加强与招生服务区内各社区、居委会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掌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真实居住信息。学生入学后,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东营区教育局将根据入学材料或群众举报核查的情况,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学校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加强班额控制 做到阳光分班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不超过省定标准(小学45人,初中50人)设置班额,初中一年级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0人。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统计出名单,由区教育局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同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区教育局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新生学籍,对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

  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 不予注册学籍

  新生报到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2019年9月30日前,东营区教育局完成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证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今年,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开发了未入学适龄儿童管理模块,对各县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要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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