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王金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09-11 21:0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李娜娜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9月11日讯(记者 李娜娜)日前,经利津县委批准,利津县纪委监委对利津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王金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金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批走过场,存在形式主义。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参与单位违规经商并从中获利。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索要钱款,增加企业负担;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犯罪。

  王金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金山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金山简历

  王金山,男,1964年9月出生,汉族,利津县明集乡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利津县水产局渔技站助工、副站长,利津县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利津县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2012年2月任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1月,任利津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9月被免去利津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利津县第九届政协委员资格。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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