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电动车要这样停放、充电

2020-06-02 15:21:03 来源: 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作者: 李玲

  5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西城某小区,走访了几栋居民楼发现,不少电动车仍停在单元门门口,有的甚至已经把人行通道堵住了,其中一辆更是从楼上家里的窗子顺下来一个插排放到一楼充电。在东城某小高层小区,电动车停在了楼道的大厅里,而在楼道外面,三楼的住户从窗口拉线,给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车充电。而在另一栋楼的四楼,业主从屋内拉出线来在楼道里给一辆电动车充电。随后,记者在其他几个小区走访发现,电动车乱停、乱充电现象并不少见。

  在西城万达华府,物业经理史丙武告诉记者,万达华府三个区都有专门的电动车充电桩。“充电的费用是根据电瓶的功率来计算,电瓶大了在没有电的情况下充的时间久了就多,充的时间短了就少。比如咱们普通电动车都是800瓦以内的,0.35至0.5元一小时。”史经理介绍,因为经常在媒体上看到电动车着火的报道,考虑到电动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于是经过在小区选址联系相关单位,就在小区里设置了充电桩,“现在小区里有电动车的基本都在充电桩充电,这样也方便我们管理,小区居民也安全。”

  小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要罚款

  根据过往的案例来看,电动车火灾伤亡事故一般发生在晚上充电时。如果在楼道内充电,这个时间段往往都是人们熟睡的时候,即使发现了,也没有时间逃离;而且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很快整个楼道都会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据了解,目前我市电动车充电桩在全市各小区并不普遍,不少小区都未设有充电桩。在目前条件下,消防部门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合理停放、充电是工作的重点,建议相关部门建设更多规范化集中停放区域,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多发,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根据要求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醒:晚上入睡时请勿在室内充电

  把电动车停放室内充电,可能是很多人的习惯,但这是十分危险的。 我市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车充电时,电池会跑出可燃性气体,因此一定不要在狭窄密封的环境停放或充电,应尽量在室外充电。过度充电的话,高温也容易导致电池自燃自爆,有些市民为了省事都是直接让电动车充电过夜,充电12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所以最好在白天充电,入睡前一定把插头拔掉。

  电动自行车火灾不容忽视,如何防患于未燃?据了解,电动车火灾事故原因主要包括线路老化、电池短路、充电器不匹配和过度充电,还有一点就是如果电压不稳也有可能会引起火灾。据了解,电动车使用时间久了,车里的连接路线很容易老化、短路。如果车内的导线发生短路,加上外部温度过高,就很容易发生燃烧。一般电动车自燃,人们很容易将缘由归结到电池上来。拿铅酸电池来说,即使电池内部温度较高、产生大量气体,也会通过排气孔释放出去,因此不会轻易发生爆炸。除非是电池使用年限长了,内部线路容易短路,引起自燃。如果不匹配的电动车充电器也有可能会导致电动车起火。现在很多家庭不止一辆电动车,不同品牌的电动车充电器千万不要混合使用,这样不仅会给电动车电池带来损伤,也会埋下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监督员提出,现在有不少居民的住处都没有专属的电动车充电处,所以只能将电动车存放在楼梯间、走道或者是把电动车推入室内充电。一旦电动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会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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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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