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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梦琳 东营报道
近日,记者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商业用气和工业用气)调整为3.38元/立方米。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是根据《东营市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有关规定和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企业天然气供气价格调整情况,为保障天然气供销市场的平稳运行而进行的调整。
通知提到,东营市商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38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年度供气合同(或协议)内的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38元/立方米。
其中,燃气经营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年度供气合同(或协议)外的工业用气和自市场采购且需进入配气管网混合配送的工业用气,进气价格低于3.38元/立方米的,最高销售价格为3.38元/立方米;进气价格高于(含)3.38元/立方米的,允许以进气价格为基准价格,在上浮不超过5%的范围内确定销售价格。同时,相应燃气经营企业要与用户在自愿原则下签订供气合同(或协议),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并留存相应购销票据、购气合同等资料备查。
此外,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各项燃气价格政策,严禁将低价气转高价销售,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要做好价格政策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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