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东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参与“百日会战”行动,围绕安全生产、环保督察整改、社会稳定、金融安全四个方面,严厉打击犯罪,精准办案监督,为打赢打好“百日会战”贡献检察力量。
用检察力量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履职,以高质量监督办案服务保障安全生产,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严惩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坚持落实重大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任务,确保在侦案件顺利办理;加强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案件的同步引导,指导好各县区院正在办理的邪教犯罪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重大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全部进行同步指导;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深度运用,加强对侦查机关未立案、未移送案件的监督,及时移送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对积极赔偿弥补损失的企业,积极探索适用企业合规制度办理,确保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以办案促安全生产。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与公益诉讼等部门联合作战,推动案件整体办理,认真排查有关部门、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缺陷或者管理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落实案件质量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涉黑恶犯罪案件同步引导,落实市院员额包案制度,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减;继续把“打伞破网”作为办案重点任务,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今年以来已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等各类线索42条。
用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
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助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上下力气、出成效;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以黑臭水体、白色污染、固体废物等为治理重点,全面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在守护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和环渤海海洋保护方面取得新进展。发挥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站作用,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把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落到实处。在创新工作机制上见到新成效。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公益保护最佳效能的“四检合一”一体化办案模式;充分发挥“AI线索智能终端”的大数据自动筛查作用,发现更多环境污染办案线索。
用检察履职促进社会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民利,扎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坚决防范风险,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守人民情怀,强化四项措施,构建“检察业务+矛盾化解”安保维稳工作新模式,把维护安全稳定融入细化到具体检察工作环节中去,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清单,院领导带头包案,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为民服务,把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化解矛盾、释法说理的“前沿阵地”和“一线平台”。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精准回应群众新期盼。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回复率在全省保持双100%。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信访流程,坚持“三四五”人文接访,打造信访事项处理“一站式”服务,强化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促进矛盾解决在基层和首办环节,降低人民群众信访成本,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用检察办案实效维护金融安全
加强工作调度,加大涉金融案件办理力度,服务金融安全百日会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类案件加强调度,对危害金融秩序和群众利益,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的情形及早预判,妥善处理。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市院包案制度,努力提升金融类案件办理水平。适时引导侦查,做到检力下沉,与侦查机关和各县区检察院共同处理好此类案件;落实好《非法集资案件市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包案制度》和《非法集资案件座谈会纪要》,进一步明确办理金融类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标准。强化追赃挽损,化解社会矛盾。继续抓好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省检察院金融检察建议和东营市金融检察建议的落实,进一步落实《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强化追赃挽损工作的意见(试行)》,努力通过司法办案为群众挽回损失、通过宣传优化金融环境,在努力防范金融风险、服务优化金融环境的同时,防止金融风险向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安全稳定风险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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