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凯强 孟燕芳 东营报道
3月1日上午,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东营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李吉良、博士杨洁介绍了东营市工业企业困难问题办理工作机制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更加便捷高效地解决工业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东营市政府确定建立工业企业困难问题办理工作机制。这次建立的工作机制突出“简、快、严、实”4个方面的特点:
在“简”的方面,开通了4个通道,方便企业简便反映困难问题
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由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实行“一口受理”,简化问题反映流程,避免企业多头“跑腿”。问题收集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企业直报。工业企业可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来人来函等形式将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直接向市非公办公室反映。二是会议活动收集。工业企业在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市级领导联系企业、“百名局长服务百家企业”、市政府各部门调查研究等会议活动中提出的困难问题,由组织会议活动的部门列出清单,统一提交市非公办公室办理。三是县区提报。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收集的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工业企业困难问题,及时提交市非公办公室办理。四是12345热线转交。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集的工业企业困难问题,转市非公办公室办理。
在“快”的方面,制定了3项规则,确保企业困难问题快速办理
一是快速交办。市非公办公室在收到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后,建立企业困难问题台账,原则上于1个工作日内,研究提出交办意见,向承办单位下达交办单。二是联席会商。对涉及多个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困难问题,市非公办公室立即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行会商办理;特别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市政府“3+N”会议等专题会议研究。三是限期办结。承办单位自收到交办单2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与企业对接、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问题重大、情况复杂的事项,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对受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难以解决的困难问题,承办单位要向企业做好解释和说明。
在“严”的方面,研究了3种制度,强化督查考评确保工作成效
一是挂号督办制度。各承办单位于企业困难问题办结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非公办公室。对确已解决的困难问题予以销号;对未按时解决的困难问题或企业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继续组织整改、挂号督办,努力推动困难问题解决,直至企业满意;二是满意度调查制度。市非公办公室对办结事项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回访调查,听取企业对困难问题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评价;三是情况通报制度。市非公办公室每月将困难问题办理结果及企业满意度评价进行整理汇总和通报,有关情况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在“实”的方面,提出了3条要求,提高站位改进作风强抓落实
一是要求提高站位。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负主责,抓好情况调研,切实帮助工业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明确联络人员,负责抓好工作对接,协调推进本辖区、本单位承办事项办理工作。同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与宣传,积极营造合力助企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亲企、助企、惠企”服务品牌。二是要求改进作风。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合理诉求,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三是要求严格考核。市非公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掌握工业企业困难问题办理进度,了解企业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评价,适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办理快、质量高、效果好的进行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质量差的给予批评;对久拖不办、敷衍塞责、满意度评价低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按规定进行督查问效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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