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率先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为快递小哥穿上“护身甲”

2022-03-03 21:30: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苟金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苟金铃 通讯员 刘崇民 赵子松 东营报道

  近日,东营市人社局联合东营市邮政管理局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垦利区分公司举行了“工伤保险、风雨同舟——东营市首批快递小哥参保仪式”。

  活动过程中,解读了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参保单位代表做了发言,并向全市首批参保单位代表颁发了参保证书,为快递小哥代表发放工伤保险宣传品。东营市率先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地实施。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工作,东营市人社局、东营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2〕5号),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参保主体、覆盖范围、缴费费率、享受待遇等内容。在参保方式上,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其中,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代为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在计缴方式上,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按工伤保险二类行业基准费率0.4%执行,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按实际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在经办方式上,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基层快递网点在获得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后,于当月及时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从业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由基层快递网点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变更,同步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邮政管理部门;在待遇支付上,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垦利区、广饶县、东营区三个县区为垦利区兴隆街道树莓物流代理服务中心等6家快递企业办理了首批参保手续。

  据悉,东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的沟通联动,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大力开展基层网点和快递小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快递员工伤保险依法维权意识和工伤预防意识;会同邮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保障快递员工伤保险权益;针对快递行业特点,简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强化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为快递企业和快递小哥提供更加贴心、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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